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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帝议 北宋 · 宋祁
 出处:全宋文卷四九三、《宋景文集》卷四三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一八
祭法,有虞氏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。
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,祖颛顼而宗
商人禘喾而郊冥,祖契而宗汤。
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宗武王
郑氏曰:「禘、郊、祖、宗谓祭昊天于圆丘曰禘,祭上帝于南郊曰郊,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,祖宗通言耳。
虞氏以上尚德,禘、郊、祖、宗配用有德者。
自夏以下,稍用其姓代先后之次。
郊祭一帝,而明堂祭五帝。
小德配寡,大德配众,礼之杀也」。
诸儒据郑此说,由是推而广之,以明文武有俱配之义。
臣按《孝经》曰:「孝莫大于严父,严父莫大于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
昔者,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」。
然则孔子著经以美周公者,则自周以上,未有能以父之尊而进配上帝者也,惟周公能之。
则自商及虞,安得祖而宗之之说耶?
《礼记》多出秦汉诸儒之家,郑即据而为解,以违孔经,以未之思耳。
崔灵恩曰:「五帝皆坐明堂中,以五人帝及文王配之。
五神坐廷中,以武王配之」。
或非之曰:「不然,五官之神,生为上公,死为贵神。
其生也,帝王之飨,皆预升堂。
今为贵神,独坐于下,屈武王之尊,下坐同之,义为不允。
当谓合祭五帝明堂,惟有一祭,五帝及神俱坐堂上,以文武二祖汎配五帝及神欤!
文王配祭五帝,则谓之祖,以武王配祭五神,则谓之宗。
二王同时并配,故《祭法》所谓祖文宗武王也。
祖,始也;
宗,尊也。
名祭为尊且始者,明一祭之中有二义焉。
以始而言,为合祭五帝于大雩之时,为百谷祈岁功,始求之义也。
以尊而言,季秋之月,得其成功,尊而祀之,以报其德。
明二主配祭,既有此义,故分为二名。
郑康成所谓祖宗通言者,谓称祖不得无尊严之心,言尊不得无始求之理。
而《孝经》及《诗》但云祀文王于明堂,不云武王者,祖宗之祭其体同,故举一足以明,不待两见。
云宗祀文王于明堂,文王当言祖,而云宗者,亦通武王之义。
汉武帝初祠太一五于明堂上坐,以高皇帝对之。
至明,乃以光武配五帝,在青帝之南少退,西面。
自是历章、安而下,不敢辄易。
齐明帝有事明堂,有请以武帝配,谢昙济曰:「按法,禘郊祖宗,并列严祠,郑氏注义,亦据兼飨。
宜祖宗两配,文武双祀」。
左仆射王晏曰:「若用郑说,祖宗通言,则生有功德,没垂尊称,历代配帝,何止于二!
今盛荐上帝,允属武考,百代不改,其文庙乎」?
诏可。
唐太宗始以高祖配享明堂,高宗又奉太宗配祀。
有司遂以高祖配五天太宗配五人
太尉长孙无忌建言:「永徽二年七月诏书,奉太宗以遵严配。
高祖当迁,礼司乃以太宗降配五人
虽同在明堂,不得对越天帝,非明诏奉亲之意。
谨按孝莫大于严父,严父莫大于配天,伏寻诏意,义在于此。
又寻汉魏晋宋历代之礼,无父子同配之义。
惟《祭法》称『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』。
郑康成谓祖宗者,通言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也。
寻郑之意,乃以祖宗合为一祭。
又以文、武共在明堂,连衽配祀,良为巨谬。
王肃曰:『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,祖宗自是不毁之名,非谓配食者也』。
审如郑义,则经当言祖祀文王,不得言宗祀也。
又曰武王配勾芒之类,是谓五神位在堂下,天子降位,失君叙矣。
故《春秋传》禘、郊、祖、宗、报五者,国之典祀也,知各一事,非祖宗祀于明堂矣。
南齐萧氏以武明昆季并于明堂配食,事乃不经,不足为法。
武德时,以元帝配于明堂,兼配感帝。
至贞观初,缘情革礼,奉高祖配明堂,延世祖专配感帝,有递迁之典。
高祖请配昊天上帝,太宗请配明堂五帝」。
从之。
垂拱元年,有司议严配之禋。
孔元义曰:「孝莫大于严父,严父莫大于配天。
明配之尊大者,昊天是也。
请奉太宗、高宗配昊天上帝于圆丘,高祖配感帝于南郊。
昔宗祀文王于明堂,文王当云祖,而云宗者,通武王之义。
请太宗、高宗配祭于明堂」。
沈伯仪曰:「有虞禘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;
夏后亦禘黄帝而郊鲧,祖颛顼而宗
商人禘喾而郊冥,祖契而宗汤;
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
伏寻严配之文,于此最备。
得礼之序,莫善于周。
禘喾郊稷,不闻于二主;
明堂宗祀,周兼于两配。
文王武王,父子殊别,文王为父,上主五帝,武王对父,下配五神。
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,以配上帝,不言严武王以配天,则武王虽在明堂,理未齐于配祭。
既称宗祀,义独主于尊严。
虽同两祭,终为一主。
故《孝经纬》曰『后稷为天地主,文王为五帝宗』也。
必若一神而两祭为是,则五祭十祠,荐献频繁,实亏于数。
此则神无二主之道,礼崇一配之义。
窃寻贞观永徽,共尊专配;
显庆之后,始创兼尊。
必以顺古,宜从周法。
高祖请配圆丘方泽太宗请配南北郊,高宗配五天」。
凤阁舍人元万顷等议:「按见行礼,昊天上帝等祠五所,咸奉高祖,太宗兼配。
今议者引《祭法》、《周颂》、《孝经》之文,虽近古之词,殊失圣旨。
伏据见行礼,高祖太宗今既配五祠,当仍旧无改;
高宗功烈无差,岂祠配有别,请亦配五祠」。
于是郊丘诸礼以三帝同配。
明皇帝开元十一年罢之。
国朝太祖受命,以宣祖配享明堂。
太宗始奉太祖配,俄又以宣祖配焉。
真宗复奉太祖
圣上嗣位,奉真宗配天,以正《孝经》严父之义。
臣按郑氏以文、武二王皆配明堂,其言非是。
据《孝经》止言严父配天,周公其人也。
今以周公言之,则武王非父;
成王言之,则文王为祖。
二理较然,不待议而判矣。
齐、唐以数皆配,于经义宁不戾耶!